李鸿博律师,男,湖北黄冈人,法学硕士,联系电话:15989548…,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310017564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深圳市律师协会成员。李鸿博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,先后在国家级重点刊物《经济与法》、《法治与社会》、《中国东盟博览》上发表了10余篇法学学术论文,特别在公司法、合同法、物权法等民商事法律方面颇有研究。
李鸿博律师于2012年2月进入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工作,先后担任法迈律师团队诉讼部专职律师、顾问部负责人,现系法迈律师团队业务拓展部负责人。李鸿博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,提出管家式法律服务模式,主张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必须深入企业内部,必须针对企业部门设置分别进行风险防控,从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,最终达到企业零纠纷的和谐状态。另外李鸿博律师在工作期间先后参与办理了数百件诉讼案件,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、公司纠纷、刑事辩护等案件颇有建树,尤其是在企业用工风险防控方面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李鸿博律师一直坚持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的理念,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,最大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执业以来,凭借其诚挚的服务态度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、精湛的法律技艺,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。
法律顾问企业:
外资企业:翰硕宽频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万有文袋业(深圳)有限公司、奥通精密模具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三池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
政府单位: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田心社区工作站、深圳市龙塘股份合作公司等
内资企业:深圳市叶子服装实业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和祥瑞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金谷光电有限公司、深圳市世外桃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鑫瑞液晶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搏思康电子有限公司等
代表性案件:
***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***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,作为被告公司代理人,利用对方提供的证据缺陷,成功为被告挽回上百万损失;
敖某某诉深圳市***大型商场保管合同纠纷案,作为弱势群体消费者敖某某的代理人,成功帮助敖某某获得电动车被盗的赔偿款,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;
深圳市***公司员工意外死亡案件,作为公司方代理人,经过几十次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为公司减少几十万损失;
深圳市***电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的货款,作为公司方代理人,第一时间采取诉前财产保全,查封对方银行账户,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及时支付100多万元货款;
刘某某故意伤害案、金某某妨害公务案、刘某某隐瞒犯罪所得案、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、王某某交通肇事案、李某某职务侵占案等刑事案件,通过辩护最终全部成功办理取保候审。